大结局:
抱走孩子的是她之前的他。
拐带儿童,并且之前涉黑,在夜场吸食毒品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获刑20年。由于带的是自己的孩子,量刑有适当减轻。
他老婆孩子也改嫁了。应该是家庭破碎。
她,因为涉黑,多次直接间接对他人故意伤害。
贩毒容留他人吸毒。
获刑13年。
她家里人举家搬迁,因为丢不起这个人。我也再也联系不上她们家人。
至于我,被她指定为监护人以后。
从此消失在沿海的一个小渔村。
遇到了一个心爱的她。
跟苏虞在一起组成了三口之家。
她对苏虞很好,对我也很好。
我留起了长长的头发,苏虞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早上帮我梳头发。
扎跟她一样的辫子。
我在上海的朋友每年都寄给我来自某个监狱的几十封信。
我从来没看,把它锁在一个很保险的地方。
我想苏虞一辈子也看不到。
我不希望她知道这些事情。
两年前的某一天,我跟她的孩子呱呱落地。
叫苏项。
我给苏项也留了很长的头发。
苏虞每天早早的爬起来给我跟弟弟梳好多好多辫子。
苏虞跟苏项很喜欢狗。
我们在海边开了一个狗舍。
培育很多很多的大型犬。
苏虞跟苏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骑着大大的狗在海边玩。
据后来得知,他为了她翻供了。把所有的罪责全部扛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提前释放,并获得一笔可观的赔偿金,她在上海疯狂的找了我很久很久。
无果后去老家找了她的家人,最终家里人不接纳她。
现在不知道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