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妻子崔女士是再婚家庭,二人于2008年结婚,崔女士带着15岁的女儿苗苗与赵某共同居住。婚后,赵某带着妻子回了趟老家,而这次回来后,赵某常说他的身上从老家带回一个“仙家”,在家里他总摆出“神仙附体”的动作,慢慢的崔女士和苗苗也开始相信赵某真的“神仙附体”了,家里有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情也会请赵某招来“神仙”问办法。
2012年初,苗苗19岁。赵某摆出“神仙附体”的样子对苗苗说,再跟别的男人有性关系前,必须把身体先交给他,这样能祛除灾难,不然就会发生不好的事。苗苗听后心里害怕,但仍相信了继父的话,并和继父发生了性关系。
据了解,一直到今年1月,赵某多次以“仙家”的口气威胁苗苗,让苗苗同其发生性关系,因为相信赵某是“神仙附体”,虽然苗苗心里是不愿意,但都没有反抗。
此后,苗苗把这件事情告诉朋友,在朋友的劝说下,苗苗意识到继父所说的“大仙”都是假的。随后,苗苗报案,赵某被抓获。
据赵某供述,觉得苗苗年轻漂亮,就想和她发生性关系,但是怕苗苗不愿意,就假借“神仙附体”的名义,告诉苗苗跟他发生性关系都是“神仙”让做的,这样能祛除灾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无视国家法律,为满足淫欲,以迷信要挟、诱骗手段长期多次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违背了妇女意志,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赵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