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案情: 持凳打死婆婆,被控故意杀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婆婆、被害人英某(殁年72岁)存在矛盾。2015年1月4日下午3时许,李某在其居住地,因故与英某又生争执。后李某手持木凳腿持续殴打英某头面部、四肢等部位,致其死亡。经鉴定,英某符合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四肢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辩护人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记者了解到,李某现年37岁,2012年与丈夫刘先生结婚,起初二人感情很好,但婆婆英老太搬来一起居住后,因平时生活琐事,婆媳间矛盾显现。
打死婆婆被判死缓
供述:因被言语激怒,施暴后未施救
据李某交代,她对婆婆一直挺照顾,之所以做出如此凶残的事情,是因为当天英老太曾经辱骂其父母,激怒了李某。“当时我婆婆嘴里不停念叨,好像想要找什么东西,嘴里还骂骂咧咧。”李某称是婆婆先动的手,之后她将英老太推倒。“她其中一句是骂我去世的父母,我就用椅子腿朝着她的脖子和头打了十几下。”
按照李某的说法,她看英老太还能说话就出去遛狗了,回家后发现老人已经没了意识,就给丈夫打电话谎称婆婆摔倒了。“我当时就想教训教训她,因为生气所以也没想去救她。”李某说。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因家庭琐事竟持木质椅腿持续殴打被害人头面部等处,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及李某的犯罪情节,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