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穿山甲公主归案
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回复记者称,目前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此事。国家林业局还在其官微上表示,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穿山甲公主归案
2月13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深圳微博发布厅”发布微博称,12日,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监测到网友“绽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内容,立即开展调查。当天下午18时许该微博已自行将涉穿山甲内容删除。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深圳穿山甲公主归案
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食用的是野生穿山甲,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