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取包时索要170元打车费
失主也是一名大连女孩。根据身份证信息显示:她的户口登记信息在庄河,1999 年出生。当日她和于瑶同乘一趟航班抵达南京。
按照于瑶的说法,失主发现LV包丢失后,联系了当地警方,获取了此前于瑶登记过的相关信息。之后,失主给于瑶打电话索要LV包。
于瑶说,丢失LV包的小女孩打来电话时,最开始态度挺好。但当她赶到酒店拿到背包后,态度就变了,原因是小女孩发现LV包被打开过。于瑶称,她打开包检查,是为了便于寻找失主的信息。
于瑶说,在她入住的南京水晶蓝湾公寓酒店,失主以包被打开为由向她讨说法。“起初要求道歉,后来则索要170元的打车费,原因是我把包带到了酒店,导致她不得不从机场赶到酒店取回。”
捡包归还被要车费
事情可能因误会引发
失主一方对于瑶的说法有何回应呢?
2月7日下午,拨通了失主的电话,听筒里传来了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声音。失主叫李莹,还未成年。李莹听完转述后,她连说自己被 “ 冤枉 ” 了。李莹说,她是在南京工作的大连女孩,当晚乘坐航班抵达南京后,不慎把手提包落在了机场的卫生间。当时她很着急,便向机场警方寻求帮助。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是一名领着两个孩子的女子把包捡走了。又经联系航空公司,找到了那名女子的联系方式。
李莹说,她赶到酒店后,拿到了丢失的LV包,里面东西确实没少。她索要170元打车费,其实也是气话,实际上她压根也没拿这170元打车费。“生气的原因,主要是她为啥要把包拿到酒店。如果不是我主动联系,有没有其他的可能会发生呢?” 事实上,于瑶已经委托酒店前台归还了LV包。
经调查发现,事情可能是因误会引发的。李莹身为未成年的小女孩,缺乏社会经验。失主丢失LV包后肯定是非常着急的,而于瑶当时带着两个孩子,设身处地着想,也能理解她把包带回酒店的行为。于瑶捡到贵重物品后进行归还,李莹理应进行感谢,而不是用自己的猜测去揣度一颗拾金不昧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