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柳絮回忆,事发当晚,她在梁勇家被多名男青年轮奸,其中一个是梁军,一个叫梁虎。柳絮说,事发当晚10时许,梁军骑摩托接她到梁勇家,在聊天过程中有几名男子出现在梁勇家。随后,梁军把柳絮拉到一楼的小房间里,将她推倒在床就动手脱她的衣服,“我挣扎着不给他脱,他就威胁我。”柳絮说,自己因为害怕不敢动,之后梁军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完事之后,梁军吹了一下口哨,之后有四五人先后进来把我强奸了。”
据了解,柳絮是1999年出生,案发时13岁。柳絮的病历上写着其处女膜有陈旧性裂口,早孕。
在朋友家遭数名男子强暴
梁虎因涉嫌强奸罪,2015年3月份主动到临高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依法逮捕。2015年11月,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梁虎犯强奸罪。
临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虎伙同他人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梁虎事先与同伙商量共同奸淫柳絮,系共同犯罪,构成轮奸。梁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梁虎相对梁军的作用较小。综合上述情节,法院决定对梁虎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梁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