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妇女集体赴台做傻事
专勤队发现,该集团分工细腻,有人负责搜罗活动资讯作为赴台的幌子,有人负责制造假证明文件,还有专人联络嫖客、载送小姐。集团成员伪造的“商演”活动甚多,连台湾灯会都在其中。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该集团由色情应召站业者物色年轻大陆女子,以每名人民币3万元代价,交由朱姓嫌犯及郭姓共犯伪造在职证明等文件,以杂技团演员等名义邀请先后赴台表演,实际赴台从事非法做傻事工作。
大陆女子说,如果欠犯罪集团的钱,“接客”一毛钱都无法拿,估计每天至少要做5次才能还清,根本就是“血汗”到了极点,如果又遇上客人拒绝,赴台根本没有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