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鑫,男,1988年1月13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汉族,大专文化,工人,住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田庄村田园山庄一区20号楼2单元502室。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5年9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黑车司机杀女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刘鑫系济南重汽桥箱公司叉车司机,业余时间驾驶牌号为鲁A83G88的私家车载客。2015年9月11日8时40分许,被告人刘鑫驾驶轿车沿经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力诺科技园公交站前,见被害人郑秀芝(女,殁年22岁)正在等车,双方谈好价格将郑秀芝送往高新区北胡村。
后刘鑫因给汽车加气绕行,将郑秀芝拉至凤山路第058号路灯杆处时,郑秀芝称赶时间不同意刘鑫先行加气,二人为此发生纠纷,并发生口角。郑秀芝欲打电话求助,刘鑫恼羞成怒,用手猛掐郑秀芝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后,刘鑫将郑秀芝的尸体抛弃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办事处合二庄西南角的一偏僻的土路上后逃逸。2015年9月12日17时,刘鑫在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田庄小区20号楼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刘鑫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