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绑架卖淫女并实施强奸
男子多次绑架卖淫女勒索并强奸,被判入狱17年。近日,东莞中院审理了一起绑架强奸案,男子因拘禁罪刑满释放后又干起了不法勾当,专门找到卖淫女进行绑架,在勒索钱财的同时还对她们实施奸淫,手段非常恶劣,最终男子被判刑17年。
2012年9月,齐某良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13年7月刑满释放后,他没有找工作,反而动起了绑架卖淫女勒索钱财的念头。他多次以带卖淫女外出过夜为由将对方绑架,其间还强迫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直至其被抓获。
齐某良的同案犯、帮他跑腿的郭某供述,齐某良最少干了6件这样的事。
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齐某良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齐某利用的就是卖淫女的心理特点进行作案,所以这年头的卖淫女也难做了,一边要防范警方打击,另一方面还要小心不法分子的挟持,真是够悲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