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4年,犯罪嫌疑人柳某与深圳一家电子公司的技术人员苏某、张某结识,几人共同研发出了测录银行卡磁道信息及支付密码的芯片,只需将该芯片安装到普通POS机中,即可盗取被刷银行卡的数据信息和密码。
银行卡盗刷案破获
记者柳某回到云南省后,立即通过网上的QQ群和微信群发布“改装机共同盈利”的信息,成立了自己的犯罪团伙,吸引了全国各地多名不法分子。仅三个月的时间,柳某的犯罪团伙就吸收了云南、安徽、内蒙古、北京、广西、山东等省份10余家“二级代理”。
银行卡盗刷案破获
同时,柳某等人编造虚假商家身份骗取网络支付公司信任,申办了10余台POS机进行改装,随后再通过支付公司代理人将改装后带有窃取银行卡数据信息、密码功能的机推销到一些消费场所。当持卡人在这些商铺刷卡消费时,改装过的POS机就会自动窃取银行卡的数据信息及密码,一段时间后柳某等人再借口定期维护POS机将窃取的用户数据导出,利用这些数据信息在境外制作伪卡。伪卡到柳某等人手上后,由柳某招募的10余名不法分子在全国各地进行刷卡消费或取现,窃取受害人资金。胡女士正是因为在外地工作期间,到一家足浴城消费刷卡时,被柳某等人窃取了银行卡信息,制作了伪卡。
记者民警调查发现,在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期间,柳某、苏某、李某等人通过非法改装POS机,窃取了1500余人的银行卡数据信息及密码,制成伪卡后盗刷人民币500余万,其中单笔最高达92万元,涉及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山东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