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的确不违法,但有违传统习惯。倘若一个社会的法律成为了人们最高的行为标准,我们无法想象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同时,学校做出纪律规定是高校自治权的体现,也是学校对学生,尤其是对女生身心利益的保护。至少一味指责高校干涉学生人身自由是不理智的行为。部分社交平台媒体吸引网友眼球发起投票,却不注意对学生及其他网友价值观的引导,放任舆论走向是否有些不负责任?
从高校颁布未婚同居的禁止令来看,我们不得不开始审视高校学生未婚同居这一行为。不得不说,在现代开放环境下,大学生出去开房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熬过前面多年艰苦的学习,在摆脱了父母的束缚之后,这些还处在花季的孩子活脱脱成了一匹匹脱缰的野马,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更有甚者,索性租房过起了二人新世界。可是,放任之后的责任,作为还未经济独立的大学生,能承担得起吗?近些年大学生堕胎的报道我们并不少见,凯里学院的“十条禁令”显然是为了保护大学生因不成熟而犯错。
高校严禁未婚同居
诚然如此,但学校禁止未婚同居的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许禁令一时能减少大学生同居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首先是监察难度大。其次是长久效果不明显。“锁”是防不了“小人”的。反而阻力越大,越是刺激了学生试错的行为。
而且我们认为,常被抱在怀里的孩子,是永远也学不会走路的。学校作为一个“大家长”,规范学生行为并没有错,但是,“禁止令”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学生安全或改善学校风气。学校应该抓的是教育,是让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自我发展意识,这或许更为行之有效。当学生不得不为学业忙得无暇它顾时,同居行为自然就会减少。当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同居的伤害自然也会减少。当意识提高,伤害减少,风气变好,“未婚同居禁令”也就失去了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