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孙洪彬介绍,11月20日自己曾去郑州出差,在该市地标建筑二七塔附近感觉“特别呛”,“雾蒙蒙的”。他在环保部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查询发现,当天郑州市的AQI(空气质量指数)为253,属于重度污染。晚上回到宾馆后,孙洪彬便萌生了监督政府的念头,当晚便拟出行政起诉状。
他认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郑州市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在起诉状中,孙洪彬写道:“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在11月20日郑州雾霾期间的口罩购买费用,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遇雾霾诉政府赔偿
“之前来过河南几次,但看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他们可以说政府做得不好的地方,那普通民众也应该站出来监督政府治理雾霾。另外,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做点事。” 孙洪彬这样解释自己起诉的动机。
据孙洪彬自述,他出生于1991年,大学曾学习化学专业,在社团参与过环保工作。毕业后至今两年,他一直在环保组织“好空气保卫侠”从事志愿工作,曾负责河北钢厂附近的废气污染调查。
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于7月进驻河南省,督察转办的案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较多。其中,作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郑州市未完成2015年的环保责任目标考核,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优秀。8月初,郑州市曾有41名党员干部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