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预产期后,在买家安排下,丁某在山东的一家私立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儿。没坐月子,拿到2万元钱后,丁某就和贾某回了嘉善。近年来,公安部一直在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这个原本私下的交易,被公安部门发现了。
在法庭上,未婚妈妈丁某竟无悔意,“我们也是逼不得已,都没稳定工作,只能将孩子送给好人家抚养,这是为了孩子好。”而孩子爸爸贾某也狡辩称,“我们养不起,而且是将自己的孩子送人,2万元是对方给我们的营养费而已。”
卖亲生女儿买猫
检察官问,“2万元都花在哪里了?”贾某称,“吃用开销上了,还花了2000元给她(丁某)买了只宠物猫。”这一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自己亲生女儿没钱养,竟然有钱养只宠物猫?某说,当时正好看到网上有人卖宠物猫,她很喜欢,手边有了钱就买了。“这是给她的心理安慰,让她有个寄托。” 贾某回答称。
事实上,检察官深入了解发现,这其实是丁某的第二胎,而她第一胎也是个女儿,竟然也被她卖掉了。第一个女儿出生是在2012年4月,当时丁某正好和贾某闹矛盾,耍脾气的她背着男友,自己私下找了买家,即将临盆时去河南生下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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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她交代,河南买家给了她1万元,但包车费花去了3000元。检察官称,这对小情侣分分合合多次,感情也不太稳定,在无稳定工作、明知自己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时隔一年,又生孩子,竟又将孩子卖掉,性质实在恶劣。从交流上来看,这个未婚妈妈的亲情观念淡薄。
经嘉善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嘉善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而贾某全程参与卖第二个孩子的全过程,据此,检察院对其追诉。近日,贾某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了解到,贾某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