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所初步调查,从12月17日晚9时至12月18日凌晨4时期间,段某某等4人驾驶“鲁济宁货4155”、“长虹机568”运输船从浙江海盐运送2000余吨生活垃圾至长江太仓段倾倒。
千吨垃圾倾倒长江
接报后,中共苏州市委、中共太仓市委主要领导均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苏州市公安局、太仓市委、市政府、长航公安苏州分局相关领导率有关部门到长航所联合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由长航公安苏州分局、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太仓市公安局、太仓海事局、太仓市环保局组成的专案组立案侦查。
千吨垃圾倾倒长江
二是太仓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长江水源地取水口,启用应急水源,确保市民用水安全。
三是长航所、太仓海事局组织专业力量对江面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回收,最大限度降低对水域的影响和危害。
四是太仓市环保局对案发现场、抛洒垃圾进行辨认、取证,并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五是太仓海事局、长航所加强对长江江面的巡查监管。
经审查,段某某等人交待,他们受浙江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雇佣,运输浙江嘉兴的生活垃圾至长江太仓段水域倾倒。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等4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浙江天顺公司法人倪某、股东周某已被警方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