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年前女子买衣欠款6万,事后老板娘追债,现在女子的丈夫称女子是患了精神病的,不应该做出赔偿,事实真的是如此吗?那么就算是患了精神病,女子还需要还债吗?日前法院就审理了这起因为患精神病而是否需要对此还钱的事件。女子在患病期间是限制民事能力的人,自己承诺过的东西也辨认不清,对在服装店购买衣服欠款6万的行为也是不清不楚的。
女子买衣欠款6万
服装店的老板娘将女子和其丈夫一起告上了法庭,但是双方都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立场是对的,精神病女子在患病期间购买衣服,前前后后欠下了6万元之多,这笔数目不少,但是女子的丈夫称自己妻子买了这么多衣服却没有看到,而且医院也出具了相关患精神病的证明,证明女子是不具备认知能力的患者,而老板娘也证明了自己的说法。
女子买衣欠款6万
老板娘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女子是给老板娘承诺了会将欠款还清,而且当时还立了欠条,这也是很关键的证据,所以双方都有理,因此,法院决定判被告女子还款9000元,这样的裁判也是公平的,因为不能仗着自己患病就可以胡作非为,那么杀了人也是可以判无罪吗,这可是不可能的,所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女子患了病也一样。
女子买衣欠款6万
前两天,杭州萧山法院临浦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子很特殊。原告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娘,告了一个女人,说在她店里买了6万元衣服没付款,有欠条为证。女人的老公说,我老婆有精神病,买卖行为和欠条都不作数的。
这已经是案子第三次开庭了,法庭终于判了。
老板娘在萧山义桥镇上开了一家面积120平方米的服装店,已经经营了15年。店里衣服、包包、鞋子和首饰都有卖,年销售额达200万元左右。
老板娘说,这个女人在2012年上半年至2014年下半年,大概两年左右的时间里,经常在她店里消费,通常是搭配好一整套衣服购买,也买过包包和鞋子,有时候也付一部分钱款。不过前前后后一共欠下服装费6万元,并立下欠条一张。
老板娘之所以告了对方两夫妻,是她认为买服装属于家庭所需,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