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发生后,市中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在命案现场的骆花和石君描述,技侦专家画出了凶犯的画像,并提取了男子的烟头、体液的DNA。同时,经专案组侦查发现,凶犯作案后,在市中区民族路口拦下一辆出租车,经新华路往白马镇方向逃逸。民警找到出租车司机,证实其确实搭乘一名30多岁、身高约1.75米的男子,男子先说往永安镇方向,后改为去白马镇。专案组分析后认为凶犯要求出租车司机驶往永安镇应该是假信息,诱导别人认为他是永安镇人。而相关信息显示,凶犯的落脚点正是白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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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经过民警深入细致的工作,发现“3·2案件”嫌疑人体征信息在新疆出现。在乌鲁木齐警方的配合下,12月7日,嫌疑人被控制。紧接着,市中区公安分局立即安排精兵强将,奔赴新疆,于12月11日将嫌疑人押回内江归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蔡某,市中区凤鸣镇人。案发当天,蔡某将血衣和凶器丢进白马镇场镇边的粪池里,并在河边躲了一天。随后,蔡某以打工挣钱为由,与远在新疆的二姐取得联系。随后,蔡某于2009年3月4日到市中区高速路口搭车赶往了成都火车站,乘直达乌鲁木齐的火车到达新疆后,在当地的工地上干起了焊工。
为了不暴露身份,蔡某整天低头干活,很少与人交流,侥幸逃过了一年又一年。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内江,也不与老家的熟人联系。每当警方检查临时户口,蔡某不是避就是躲。12月12日,蔡某被刑事拘留。警方透露,目前,案件已经进入批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