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前后,张菲准备生第二胎,但是李民瞒着张菲拿着张菲办好的准生证为李英上户口,导致张菲无法生育第二胎。而且当她要求把李英更改成李芬时,李民不予理睬。这时,张菲隐约感觉到,李民一家大小事都不与自己商量,没把自己当家里人看待。久而久之矛盾加深,张菲和李民在2013年离婚。
弃婴竟是丈夫私生女
在一次偶然机会,张菲获悉,李民长期与其女同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生下小孩,而这个小孩正是“养女”李英,期间该女同事和另一男子结婚并生育有一小孩。张菲与李民离婚后,这名女同事随即离婚并与李民结婚。
张菲和李民离婚时,张菲考虑到给自己亲生女儿李萍一个保障,把所有房产都分割给了李民,李民也承诺将来的房子归李萍。但李民的行为,让她认识到根本不可能实现双方当初财产分割的目的。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李民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民的行为,一方面侵害了张菲的人格权,另一方面使其遭受了抚养费损失。最后法官酌定判决李民向张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抚养费1.71万元。(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