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的错
车主告马主,马主反诉车主
按照摩托车驾驶员周先生描述,那天他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准备回家,因为天黑,三轮车灯光照射的前方隐隐约约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从轮廓来看显然不是车辆。
待靠近时才发现一位老人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在同向前行,这马基本上走在公路的中央位置。
周先生按照交通规则从左侧“超马”,当摩托车往左侧打方向,摩托车的灯光也随之左移,这时前面的马也往公路左边跑,周先生一看不对就往右打方向,车灯灯光随之右移,可这马跟着灯光也往右跑,这一左一右几秒钟的时间,周先生的摩托车就“追尾”了。
面对如此奇葩的事故,交警也一时没法判定究竟是谁的责任。今年9月22日,郑女士将马主老吴告上了衢江法院交通法庭,要求老吴赔偿各项损失7.4万余元。理由是老吴骑马上了马路。
同年10月28日,老吴一气之下也向衢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先生及其三轮摩托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6万余元。
骑马上路被摩托车追尾
法官裁定
马主赔车主,保险公司赔马主
承办法官黄甘富在调解案件时,向当事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郑女士丈夫周先生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其制动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且超车时未按规定从左侧超车,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马匹易受惊吓,骑行上路,对骑行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虽然法规没有明确禁止骑马进入市区道路,但马跑到机动车道上肯定不妥。
老吴在没有任何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夜间骑行,其行为也明显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所以老吴也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马匹自身也有一定的价值,摩托车撞击马匹致老吴和马匹受伤遭受损失,摩托车的投保单位即保险公司就此应当作出赔偿。
黄法官的上述观点,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这起交通事故得以妥善调解,即由老吴赔偿摩托车上的郑女士1.7万元;保险公司赔偿老吴3.6万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老吴和保险公司都已履行了各自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