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太子妃升职记》捧红了张天爱跟太子盛一伦,而近日,走红的盛一伦却被自己的老东家乐漾起诉了。在这之前,盛一伦才刚以千万片酬未给起诉乐漾,如今乐漾也以盛一伦不按合同进行工作而将其告到法院。外界是看得一愣一愣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是谁不遵守合同,谁违约在先?我们去看看。
乐漾起诉盛一伦
近日,演员盛一伦表示,自己的经纪公司乐漾不仅无故更换经纪人,还拖欠自己的千万片酬不给,与之前合同约定的根本不一样。所以盛一伦决定解除合同,并将东家乐漾影视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而今天(12月13日)中午,乐漾影视发声明称,艺人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单方面提出解约,公司已正式向朝阳法院起诉。
乐漾起诉盛一伦
乐漾影视表示,盛一伦于2016年10月25日擅自单方面对外宣称终止了与乐漾影视的经济关系,并于同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以莫须有的理由反称公司违约,蓄意毁约意图明显。盛一伦为什么要解约呢?对于捧红自己的老东家,如果不是做了让自己失望的事情,相信盛一伦也不会这样做吧?
乐漾起诉盛一伦
盛一伦是这么说的:参加了东家乐漾影视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却无故被拖欠片酬。几经催要,公司仅支付743余万元,不仅与此前合同约定的片酬不符,还未经其同意私自更换经纪人。所以,盛一伦向法院提出起诉,向乐漾影视索片酬10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