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遂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介绍,经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且有多个假身份证件,还具备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后经专案组民警缜密安排,于3月7日和8日先后在成都、自贡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实,2015年10月,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与代号为“大哥”的嫌疑人密谋,让李某利用微信添加好友,按照1比4的比例向其微信好友出售假币。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李某认识了成都女子张某,两人相约见面后,李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两张面值五十元的人民币真钞,用来诓骗张某说自己手中的钱是假币。
12万买63万假币
“张某仔细验证后,认为李某手中的纸币与真钞完全一样,充分信任了李某的话。”遂宁市经侦支队民警介绍,于是,当时双方协商后约定,张某用12万元现金一次性从李某等人处,购买面值60万元的假币,并以此向陌生人兑换时牟利。
民警说,2015年12月19日,李某、王某、杨某和“大哥”在大英县蓬莱镇一家茶楼与张某等人当面交易。张某支付12万元现金,从杨某等人处买到面值60万元的假币,还获得杨某等人赠送的3万元假币。正当张某等人携带假币回家,在途中仔细查看时才发觉,手中的63万元假币,竟然只有面值12600元的假币,其他则全部是冥币。
目前,李某、王某、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和出售假币被检察院依法逮捕,警方成功追缴赃款5万元。此外,张某也因涉嫌购买假币,被警方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