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在利州片区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熊某正在老城一个会所和朋友打麻将,而且打得非常大。被带到法院后,民警从他身上搜出了5410元现金和数张银行卡,当法官询问时,熊某称“自己在做工程,身上不带个几千块钱怎么行”,但说到欠别人的钱的时候,他却说没有偿还能力。
据法官介绍,熊某以前是一位建筑公司的老总,但法人代表是其女儿。2011年,他作为担保人以公司名义向刘某借了30万做生意,一直没有还。因未按照借条还款日期还款,2015年刘某将熊某、熊某某诉至利州区人民法院,同年双方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协议2015年前还清本息。
老赖麻将桌上被抓
直到2015年10月,熊某、熊某某仍未按照法院调解书执行。2015年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立案。同年法院向熊某送达了执行协助通知书,要求3日内向刘某支付借款及利息,熊某、熊某某一直借口没钱、东躲西藏拒绝执行法院生效文书。
法官表示,民警还从熊某身上搜出一张吃饭消费的凭证,当晚熊某和朋友吃饭,共消费6990元,茅台酒喝了4瓶。既然有能力吃饭花7000元,身上还有几千的现金,就说明他有能力偿还,他已经构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因此被司法拘留。
法官表示,“老赖”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绝不能低估,在社会经济交往中出现经济纠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根本有效的方法,法院判决后,就应履行法院判决。然而,有些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却公然抗法,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并侵害了他人和企业与单位的经济利益。
“老赖”的日益增多,使很多法院判决成为执行难和“空头支票”,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而且严重影响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漠视和亵渎。对于“老赖”,法院将进行严厉打击,让“老赖”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