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区,鲁某提出要小解,黄某遂将车开至景区一隐蔽处。鲁某在隐蔽处小解时,黄某欲与鲁某发生性关系,遂强行搂抱鲁某并用手抚摸鲁某私密部位。鲁某激烈反抗,并在地上捡起石块砸中黄某头部,造成黄某头部受伤流血。
约泡温泉途中被奸
黄某威胁鲁某,并强行将鲁某拽至车内,脱下鲁某下身衣物后与其发生关系。后两人乘车离开郁金香高地景区前往半汤街道一宾馆。在宾馆前台,鲁某打电话报警,被告人黄某因害怕而驾车离开。2016年1月29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黄某主动至巢湖市公安局投案。
巢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强奸罪,应予科刑。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