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父母就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任,而不是为自己的一己之私而遗弃儿女。近日,男子将女儿遗弃在民政局,还多次谎称自己不想养,难道一句不想养就可以随便当垃圾一样扔掉吗,那是一个小孩子而不是垃圾。
将女儿遗弃民政局
哪有父母不要自己的孩子,其实现在很多男女就因为想玩刺激而酿下悲剧有了孩子,之后生下来后又不想养,最终只能遗弃在垃圾桶里。男子将女儿遗弃民政局,还谎称自己养不过女儿,因为女儿得了很严重的病没钱治疗,所以就选择遗弃,但是男子遗弃女儿在民政局真的是这样吗?
将女儿遗弃民政局
今年3月9日,宋女士在顺义区民政局门前捡到一名两岁半的女童,将其送至派出所。3月11日,迫于多方压力,孩子父亲李某到派出所要求领回孩子。随后,李某因涉嫌遗弃罪被警方取保候审。
今天庭审现场,李某情绪激动,拒绝媒体拍照。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于3月9日带着女儿至顺义区民政局,李某咨询称,因自己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女儿,是否可以将女儿送至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李某回复该情况不符合要求,但他可以申请办理低保从而获得孩子看病的钱。而李某并未申请办理低保,而是趁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备,将女儿放在了民政局一层楼道咨询室门口后离开。经工作人员报警,两天后,李某到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