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砂锅大王”小吃店的经营者张保平在更换店内给灶具供气的钢瓶时,减压阀和钢瓶瓶阀未可靠连接,其妻刁山翠准备使用灶具,打开钢瓶角阀后液化气泄漏,泄漏的液化气和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临近砂锅灶明火,导致钢瓶角阀与减压阀连接处(泄漏点)燃烧。
餐馆爆炸致17死
张保平在处置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钢瓶倾倒、减压阀与角阀脱落,大量液化气喷出,瞬间引发大火,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爆炸。事故发生后,张保平一直在现场施救,刁山翠即跑到店外让周围的群众报警和救火。
餐馆爆炸致17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保平、刁山翠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经营饭店过程中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燃和爆炸继而引发大火,造成在店内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难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张保平、刁山翠在事故发生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鉴于本案的犯罪情节、两被告人的过失责任大小和造成社会的危害性,对被告人张保平不予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刁山翠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