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去年9月底开始不着家的。”小雷的父亲文有之说,2012年,因家庭不和,他和妻子离婚,由他抚养小雷。可之后,小雷不但经常逃课,还有小偷小摸的不良嗜好。“有一次他在学校里拿了别人手机,我还赔了别人新手机。”
“他根本不服管,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几天时间没音讯,我都找伤心了,干脆不管他了。”文有之说,“因为抚养权归我,他妈妈也不愿管。”至今小雷的母亲仍旧没有露面。
11岁孩子流浪1年
“第一次发生在我们离婚第二年,他突然一个人混上动车,跑到重庆去找他妈妈去了。”文有之说,他前妻在成都打工,为了不让小雷跑去找她,谎称自己在重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9岁的小雷竟然独自一人跑到了重庆。之后,文有之经常接到各地派出所的电话,都是让他去领人。
因为经常逃学,文有之给儿子办了一年休学,想放在自己身边慢慢教育。“我开了个铺面卖水泥,让他看铺子,空余时间守着他做作业。”文有之说,一年后,娃娃主动说想上学了,并保证不会乱跑。去年10月,开学仅仅四周,因为一次错误被班主任批评后,小雷又不见了。次日中午,文有之在铁路附近找到了儿子。“弄回家没多久,又找不到人了。”文有之说,这一次,让他彻底生气了。
11岁孩子流浪1年
今年9月,彭州检察官在隆丰镇发现了长期流浪的小雷。彭州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罗关洪说,经过调查了解,他们发现小雷不但吸烟、玩游戏,还可能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已经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而他的父母并未尽到监管义务。
今年9月,彭州人民检察院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程序,发函要求警方立即介入该监护侵害事件,将小雷所在村委会作为其临时监护主体。其后,小雷被安置在隆丰镇一小区内,并由民政部门提供日常所需。
在众人看来,小雷很满意现在的情形,既可以不回家挨父亲训,又可以不上学,还可以睡懒觉、打游戏。虽然现在有吃有住,但实际上还是他一个人生活。此前,他饱一顿饿一顿,在外流浪了近一年时间,靠别人的施舍度日。
文有之也因未尽到监管义务,被检察机关实施强制亲职教育,并进行训诫。同时,在彭州检察院的协调下,相关公益组织的社工对文有之进行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和生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