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锦江区书院街道办城管治安综合执法队依照相关法规,拆除了该店招牌,并劝导经营者改换菜品的不雅名称。
近年,街头不时见到“秀下限”招牌和户外广告,城管和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招牌广告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有违相关法规,他们定会监管查处。
炸鸡店取名太恶俗
陈女士讲述了自己的尴尬经历。11月13日,周日,她和几个朋友带小孩到IFS周边逛街、玩耍。沿着红星路二段走到武成大街交汇口时,她的朋友看到一家绝味鸭脖店,便招呼大家过去买卤味。可谁知,尴尬就这样靠近了。
“绝味鸭脖的隔壁,看起来像是家新开的炸鸡店,招牌和外墙都是明黄色,很惹眼,但让人不好接受的是,这家店名叫‘叫了个鸡’,附着的宣传语是‘一家专门做鸡的店’。”陈女士说,单单是这些,她已经觉得“太恶俗”、“太没底线”,她又朝店里看了下,“墙上挂着的宣传语、菜品名称更‘污’,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转述。”陈女士说。
炸鸡店取名太恶俗
陈女士不好意思说的是更“辣眼睛”的是店里价目表上菜品的名称:“没有性生活的鸡(童子鸡)”、“和他有一腿”、“真踏马好翅”……
更让陈女士觉得难堪的是,她8岁的儿子不明就里,问她“叫了个鸡”是什么意思。这一问,让周边的朋友和听到的成年人都大笑起来。陈女士说她本来想遮掩过去,可大人们这一笑,让孩子以为是件有趣的事儿,追着问“啥子叫‘叫了个鸡’”?她选择冷处理,告诉孩子就是一家卖炸鸡的店。“可我儿子这两天还是时不时地念叨一句‘叫了个鸡’,让我恼火得很。”
陈女士质疑,红星路附近这样的城市中心区,一家店以这样具有不良暗示、“污”的名称命名,没人管吗?本周,她通过热线电话,把相关情况反映给了城管、工商等部门。
执法队负责人称,他们已经向该商家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日前对招牌做出改正。同时,经过执法队劝导,商家也同意改换店内的张贴的菜品名称,“恢复到正常名称”。
按照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类似‘叫了个鸡’这样的名称,在我们这儿肯定是通不过的,不会登记为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