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预谋逼老板杀人后长期勒索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审讯查明,2014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开设赌场为由,纠集其狱友邹某某、王某某以及刘某、李某某和谢某某到沐川。但慑于警方打击,开设赌场计划破灭。
于是,6人策划绑架勒索钱财,听说沐川一建筑公司的老板黄某某是千万富翁,便把黄某某作为主要目标,谋划将其绑架后,逼迫其杀害乞丐,并用手机记录过程获取“证据”,想以此作为把柄,长期从黄某某处谋求经济利益。“他们想把黄老板作为永远的‘提款机’。”办案民警介绍。
2014年12月9日21时许,刘某跟踪黄某某到柑子巷后通知杨某某,杨某某随即安排王某某、李某某、谢某某前往蹲守。22时许,黄某某在开车门欲上车时,三人立即持刀上前,分别控制其头部和双手,刘某随后驾车上前接应。
“但黄老板身材比较魁梧,他极力反抗,三人没控制住。”办案民警介绍,见绑架不能得逞,又怕事情败露,三人遂用手中刀具在黄某某身上一阵乱刺,随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黄某某系被他人采用单刃锐器暴力损伤右胸部致右肺破裂合并大出血死亡。事发后,民警找到了杨某某等人的租住房,租住房内有两名被他们拘禁的乞丐,一人逃跑,另一人随即被警方解救。
四川千万富翁遭撕票
判决:主犯被判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主犯杨某某是沐川本地人,绰号“大喉咙”,在2000年至2006年期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某、谢某某、李某某、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十年不等;被告人余某某、张某义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张某露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