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抓捕的邪教人员看,“全能神”邪教组织近几年把发展成员的魔爪悄悄伸向高学历的年轻人群,本案部分成员中有二十岁左右青年女子,初、高中文化程度普遍存在,个别成员达大学文化水平。该邪教还鼓励部分信徒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营利所得均作为奉献款上缴,以孝敬他们所崇拜的万能“主神”赵维山。
全能神教成员获刑
为了达到对信徒思想控制,除了通过“福音执事”、“浇灌执事”等方式对信徒洗脑外,还要求信徒每月参加所谓的“灵修”,自我剖析,撰写心路历程来交流心得体会。其集会联络极其诡秘,使用通信工具均以暗语交流。集会的主题思想是对信徒洗脑,妄称只有信“神”、敬“神”、维护“神”的利益,对“神”忠诚,才能得到“神”的庇护和眷顾。
据办案人员介绍,侦查期间,这些从精神上被邪教控制的邪教人员普遍呈现出一个特点,毫不怜惜地将自己家中仅有的一点钱财都拿出来奉献给他们心目中所谓全能的“神”。本案中,被告人尹某因为听信“全能神”邪教,受其蛊惑,在结婚前一个月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直到被警方抓捕归案,家人才得知他的消息。
全能神教成员获刑
日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童某于2013年8月份左右担任“全能神”淮南区带领(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被告人孙某系童某得力助手,也是童某女儿;被告人范某、尹某也系母女,负责统计管理该邪教组织“淮南区”信徒资料;被告人卢某负责“淮南区”日常事务,保管生活物资、中转信件等;被告人花某、李某、无名氏、刘某系淮南区视频组成员,其中有三人制作“全能神”视频、诗歌等,目前已经制作两部半成品视频并上传该组织上层审核。陈某、韦某系驾驶员,提供自己车辆,接送童某等人进行邪教违法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范某等15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00条等有关规定,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童某等15人有期徒刑五年到九个月不等,并处罚没现金2万元,从该组织住处搜查到的资金财物一律没收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