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凌晨 1 点 47 分,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接到一宗警情,报警人称其住处被人放火。接到报警后,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案件队民警立即赶到报警人居住的西乡街道某社区 904 室,幸亏民警出警迅速,毛某也十分机警,使得该出租屋地毯上的火焰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表白不成泼油烧屋
经过消防民警和案件队民警的合力调查得知,报警人毛某告诉与杨某合租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内,杨某对毛某心生好感,向其表白,毛某称俩人不可能成为男女朋友,希望杨某光对其死心,并将杨某之前送的生日礼物一条围巾和一支钢笔退还给了杨某。
遭到拒绝的杨某心情十分糟糕,恼羞成怒的杨某跑到厨房拿起菜籽油,返回屋内后将整瓶油都倾倒在了地毯上,然后掏出打火机将浸满菜籽油的地毯点燃。
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态度依旧十分恶劣,没有认识不到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承认。西乡派出所以杨某涉嫌放火罪依法对其处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