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物管称此事中无过失
不会担责并作出赔偿
随后,刘女士找到小区物管讨说法。“在我说了我家遭小偷后,这样一个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身上还背着一个大的双肩包,难道不可疑?安保人员难道不该核实其身份?”在刘女士看来,正是因为安保人员不作为,才让小偷在眼皮底下溜走。
“我们不是没拦,监控中可以看到,双方在门口僵持了至少3分钟。”物管公司经理陶先生说,当时,在刘女士要求下,门口站岗的安保人员拦下背包女子并询问其身份。“她说来找朋友,安保人员没理由不让她走。而且,当时她打电话说有几个人围着她,要报警,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法阻拦,只有让她走了。”
陶先生称,当时的情况,安保人员也很为难。“一切都是刘女士在说,也没有切实的证据,我们无法证实。作为物管,我们没有权利控制别人的人身自由。”至于刘女士质疑为何外来人员能够不登记就进入小区,陶先生解释称,该小区是商住两用小区,“在营业期间,有商业通道可以进入小区,我们无法控制。”
对于刘女士的指责,陶先生直言:“物管没有过失,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我们不会赔偿。”
目前,金牛公安分局茶店子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
物管放走疑似小偷(网络配图)
律师观点
安保未完全履职
物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物管的说法,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亮律师并不认同。
王亮认为,该事件中,物业安保人员挡获可疑人员后,应登记身份信息并核实其所陈述的情况。若可疑人员不配合,应立即通知业主或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但安保人员当时没有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登记或核实,没有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没有完全履职,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