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因为打算买房子,何某文提议将王某存折上的钱转到其名下。5月25日,王某和其岳母张某荣拿着假存折来到某银行的一家支行办理转账手续,王某在银行门口坦白了买假存折的事,但张某荣不相信,坚持要到柜台核实。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王某的存折系伪造后,随即打电话报警,王某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检察官表示,王某有购买伪造的假存折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并支付对价购买了假存折,其行为已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
男子伪造存折哄妻子
法官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被告人的行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法庭上,听到法官的宣判后,小林长长舒了一口气。“感谢法院的从宽处理”。
既然犯罪为何能免于刑事处罚? 中山市第一法院法官黄剑烽表示,我国刑法有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小林的某些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法官在量刑时,还要综合考虑到事情的起因、被告人的动机、作案手段、危害后果及普遍社会评价等因素。此类案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从宽处理,有利于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理性,保障司法人权;有利于让积极悔改的被告人重返社会,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