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是2011年的NBA最有价值球员(MVP),他描述2013年在比佛利豪宅聚会细节,表示当时他在泳池旁看到朋友和前女友做爱,「她转身过来,帮我口交。」30岁的她欲火难耐,得到她同意后才嘿咻,罗斯说:「在我印象中,每次我们做爱她都同意。」
球星迷奸案逆转
然而此说法与罗斯前女友叙述不同。该女子指出,2013年8月27日凌晨,她被罗斯与其两友人在她洛杉矶公寓的床上性侵,可能是被下药后强奸。她说,当晚酒醉后,从未同意发生性关系。并于去年8月提告,求偿2150万美元(约6.7亿新台币)。因她在事发2年后才提告,罗斯律师表示女方是为了钱,但她严正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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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的律师在日前出庭的时候反控女子删除当天的一些简讯,包括抱怨罗斯没有和她的朋友发生性关系,以及要求罗斯汇钱给她,还有支付计程车前和购买情趣用品的费用。罗斯表示,是女子先传简讯告诉他「你让我一起床就欲火焚身」他才会前往女子的家,而当他抵达时,女子正在使用情趣用品自慰,「是她先诱惑我的,我不认为我有犯错。」
原告女子面对指控表示,自己并没有故意删除简讯,但审理法官费兹杰罗(Michael Fitzgerald)并不採信,他说,如果简讯的内容真的有经过删减,那将会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会考虑宣布审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