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副院长敲诈书记,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河南舞钢市法院副院长伙同他人对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政府官员实施敲诈勒索,金额达410万元。今年8月底,王跃因敲诈勒索等罪名获刑11年,而被法院认定为受害者的祝义方和秦建忠,早已先后落马。这个案件有些让人大跌眼镜。
作为位高权重的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公然被县级法院副院长和法院工作人员敲诈410万元,无论怎样,都让会然人惊诧不已。但是,他们的敲诈还真的成功了,并且被敲诈的一方不仅乖乖的给了钱,还拿对方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果不是祝义方因受贿被组织调查,向河南省检察院举报曾受到魏德明的敲诈勒索,此案也许就此销声匿迹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本来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权力再大,也会害怕别人把他们违纪犯法的老底掀出来,为了逃避法纪制裁,也只好忍辱负重忍气吞声接受别人的敲诈了。
但是这个钱却也给得糊里糊涂。据报道:从公安介入、短信公证这些举动不难判断,秦建忠和刘国勤当时已报警。2008年10月17日,舞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书面传唤蔡艳芳。但是,蔡艳芳当时并没有受到警方处罚,反倒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舞阳县答应赔偿给她150万元。这起离奇的敲诈勒索案,是一场黑吃黑的游戏。最终结果两败俱伤,双方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身为法院副院长的王某虽职权在下,却深谙官道,利用熟知的法律知识和对政府官员的了解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实在是令人不齿的。2016年7月,河南平顶山石龙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敲诈勒索罪。
此外,法院还查明,王某侵吞单位财物20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万,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最终,石龙区法院对王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8月25日,平顶山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