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一桩敲诈案在河南口耳相传:舞钢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跃敲诈勒索了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漯河市舞阳县委原书记秦建忠等官员共计410万元……今年8月底,王跃因敲诈勒索等罪名获刑11年,而被法院认定为受害者的祝义方和秦建忠,早已先后落马。
秦建忠和祝义方当时为何如此害怕上访告状、不愿彻查自证清白呢?两案的知情人士都认为,是因为他们自身不干净。因为政府无法走账,舞钢市支付给魏德明的260万元是一家叫中加钢铁的私人企业给的,“由中加公司先把钱给魏德明,后来这笔钱财政以科技经费的名义给了中加公司”。这起所谓的“敲诈勒索案”还暴露出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在职经商等问题。
从报道来看,这次土地竞拍在程序上并没有什么疑点,但市委书记偏偏就怕别人举报,即使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拿出260万的巨款来平息事态,也未免有些小题大作了,更何况260万的来路并不合理。由此可见,如果这些被敲诈的官员没有问题的话,他们也就不必担心敲诈了。
而这些官员若是一点问题没有,又何来钱财交巨额的敲诈款呢?无论是法院副院长,还是书记、县长,谁违法犯罪都难逃法律的制裁,但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没有彻底清晰,个中关系像层层迷雾,等着我们去拨开。在这个“老虎头上拍苍蝇”的故事中深挖幕后真相,才能汲取教训。
2016年7月,河南平顶山石龙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敲诈勒索罪。此外,法院还查明,王某侵吞单位财物20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万,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最终,石龙区法院对王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8月25日,平顶山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流氓有文化,打遍全天下。身为法院副院长的王某虽职权在下,却深谙官道,利用熟知的法律知识和对政府官员的了解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实在是令人不齿的。在这件事中,更引人深思的,是这些被敲诈的官员。
敲诈也好,私吞公款也罢,贪腐行为无论如何变脸,根源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体制不完善与监督的缺失,过于集中的权力给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创造了肥沃的土壤。只有真正将法律束缚、群众监督落在实处,让法治彻底取代人治,才能让披着司法外衣的恶魔无法上演拙劣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