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一老板非法组织他人去非洲打工 获刑七年
来源:正义网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研讨会。会上,对耿长波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进行了剖析点评,大家认为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解决建筑用工需求,耿长波打起了从国内非法招聘出国务工人员的“歪主意”,导致大量务工人员持短期签证滞留国外,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0月,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耿长波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攀上了国外“高枝”
2011年10月的一天,在苏丹工作的张有忠接到了国内朋友耿长波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耿长波告诉张有忠,自己想在苏丹成立一个建筑公司,需要张有忠的合作。由于两人是老交情,张有忠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很快,由两人共同出资注册的长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苏丹开业了。
营业没多久,张有忠就从长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撤股了,无奈之下,耿长波只能独自打理公司业务。不过,让耿长波兴奋的是,长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得异常顺利,在苏丹陆续承接了建厂、筑路、建房等不少项目。高兴之余,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了耿长波面前——没有工人!为了尽快解决建筑用工需求,耿长波决定从国内招募一批出国劳务人员。
利益驱使铤而走险
想出国,就得办理签证,这可把耿长波给难住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再次求助张有忠。
而张有忠的亲戚刘某正好在苏丹某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从事后勤工作,有办理外事签证事宜的便利条件。通过刘某的介绍,耿长波了解到,苏丹有两种签证,一种是长期工作签证,申请过程比较麻烦,需要从苏丹国内申请一个工作反签号。另外一种是短期签证,也就是考察、旅游、探亲签证,这个签证的申请比较简单,只需要邀请函、护照、健康证、照片就可以办理。但持短期签证出国务工是违法的,耿长波犹豫了,可是公司承接的项目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耿长波还是铤而走险选择了短期签证。
多人滞留苏丹影响恶劣
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刘某借用其他公司资质,以组织工人考察探亲为由,先后为40余人骗取短期签证,为耿长波招聘出国务工人员提供便利。
据了解,短期签证有效期从一个月到五个月不等,以上出国人员均超期居留打工。截至2017年3月25日,仍有34名建筑工人持短期签证滞留苏丹境内,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耿长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他人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的出境证件出国务工,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耿长波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可认定为自首。同时,鉴于耿长波主观恶性较轻,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认罪、悔罪,并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