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刘忠林案:老实人蒙冤28年50岁获判无罪,人生才刚开始
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 摄影 任吉军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采访报道
28年了,会民村没怎么变。
东北特有的黑土地上,起伏着的依旧是他熟悉的翻土机轰隆声,每家每户门口堆叠着的玉米棒子,仿佛还是他离开前的样子。只是许多房子都翻盖成砖房,他自己那间还是泥房子,烂了几个窟窿立在黑土地上,显得格外孤零破落。
刘忠林家的老房子
两年前刑满释放,刘忠林回来过一次。走在村里的水泥路上,不时有人认出他来,那种目光让他感觉焦灼。
现在他带着吉林高院的再审判决回来,觉得自己能挺直腰杆说话了。对于他来说,这像是某种肯定,法律文书的白纸黑字,终于肯承认他不是一个“坏人”。
虽然碰着熟人他仍羞于主动问好,但当别人过来打招呼时,他往往会多问一句,“改判的新闻你看见了没?”
拿着等了二十多年的无罪判决,杀人凶手仍然是横亘在他心里的创伤。
19岁少女之死
郑殿荣是在1989年8月8日失踪的。
那天对会民村的村民来说,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日子,以致于事后调查附近人家时,没有人能回想起那天有任何不同以往的异动。
周佩兰最后一次看见女儿,是在晚上八点左右,那天家里被子都洗了,郑殿荣带着侄女郑春梅去二哥家取被子。回来的时候,郑春梅把被子送进去,一出来撞见郑殿荣被两个蒙面人拿刀逼着堵上嘴,用自行车带走了。
郑春梅不敢追,这个16岁的哑巴丫头慌忙把这一切比划给周佩兰。
郑春梅是郑殿臣的女儿,小时候打错针导致聋哑,周佩兰觉得她“说话”不准,当时没引起重视。
一年后的第一次笔录里,她重新比划了一遍当时的情景:“两个人都蒙面……两个人过来把小姑的胳膊背到后面,用绳绑上,放到自行车前大梁上,一个人带走了,另一个人跑回苞米地了。”
村里的邻居还记得,当时许多人都帮着找过,隔壁的老爷子还曾催促说,“赶快找还有活气儿,找晚了没有活气儿了”,这话听得郑殿臣心里很瘆,现在都还记忆犹新。
妹妹始终没找着。郑殿臣去派出所报过案,警察似乎见怪不怪,“没事儿,过两年会回来,说不定是跟人跑了。”
郑殿荣没有回来。1990年10月28日,会民村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庄稼地里挖出一具女尸,正脸朝下,肚子是“挺着”的,衣服还没烂透,左手戴着一只银镯子。
看见的人都记得那副惨状,“像咸菜一样,风干了。”
郑殿臣辨认,那是他妹妹。在法医刘惜春给出的尸检鉴定书上,郑殿荣死因为重度颅脑损伤,有呼吸及吞咽动作被掩埋合并致窒息死亡,“咽部、气管、食管内有泥土”,结论为他杀。
同时,警方的尸检报告认定遗体中有胎儿骨髂,孕龄为20至21周。
郑殿荣19岁,是郑家最小的妹妹,大家都叫她小荣子。个子不高,有点罗圈腿,性格尤其安静,“整天就是伺候咱妈,给妈梳头穿衣裳,给哥三个跑腿做饭,在家放老母猪,哪儿也不走。” 郑殿臣至今想不明白,小妹怎么会怀孕。
他更加没有料到,第二天警察会抓走刘忠林。
刘家二胖子
刘忠林还能杀人,会民村的人难以相信。
刘家有四口人,在会民村四组22户人家里,不算兴旺。因为从小有点胖,大家喊他“二胖子”。他父亲是抗美援朝的老兵,在战场上受过伤,母亲有精神病,1987年走失了,随着第二年他父亲过世,哥哥外出打工,家里很快只剩他自己。
很长一段时间里,村民都记得他形单影只的身影。
周振平比刘忠林大十多岁,住在郑家对面,“一抬头就看到他屋,他家啥事儿我们都一清二楚”。
刘忠林家里没人那两年,周振平常望见他自己种地,空了会上山弄些木头回来,不爱跟人来往,也不喜欢凑热闹,“性格挺诚实,不像有些年轻人那么滑头,可稳当了。”
刘忠林表哥常春祥常说他“二虎吧唧”(傻里傻气)的,周振平也这么形容他,“这样的事儿,得精明点的人,他杀不了人。”
4月23日,刘忠林回到会民村。
郑家人也不信。每当有公安和媒体来问,郑殿臣都说不太可能。
他还清楚的记得,小妹走丢的第二天,刘忠林还帮着一起找了,后来还在他母亲那吃了饭,“他那个老实巴交的样子,没那个心思”。
刘忠林被带走后,郑殿臣不记得多少次跟哑巴丫头确认,“是不是二胖干的,问一次说不是,再问一次说不是,怎么问都不是。”
他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两家人就隔着两百米,来来往往他看得清楚,要是两人在处对象,他和家里的母亲不可能不知道。
不稳定的供述
挖出郑殿荣的时候,刘忠林还去看了,他清楚的记得尸体的颜色。
第二天再去的时候,现场不让进了。他像寻常一样,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怎么也想不到,那是他在家的最后一天。
那晚刑警队进来的时候,刘忠林已经睡着了,警员从被窝里把他拽出来,给他披了一件破大衣,塞进车里。
刘忠林后来才知道,他被警方盯上,是因为村民江久英的一句话。江久英说,有一天刘忠林告诉她,“小荣子怀孕了,我得领她把孩子做掉。”时间是在春天摘土豆的时候,她记得特别清楚。
事件脉络在办案人员眼里清晰起来。东辽县公安局《破案报告》显示,当时的调查方向是,死者被绑架可能性极小,很有可能是感情问题引发的凶案。
1990年10月29日晚,刘忠林在派出所做了第一份笔录,关于死者郑殿荣的事,他说“不清楚,啥也不知道”。10月30日的笔录中,刘已经承认与郑处对象,多次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担心事泄郑家人找他算账,他起意杀人。
有罪笔录显示,刘供述是他一人作案。郑殿荣失踪那晚,他拿绳子在村里绑架她,堵住嘴后,用自行车带走,晚上住在他家。第二天他带她上山逛。第三天下午,他把她磕死在石头上,夜里埋在河套边的庄稼地里。
1991年6月21日,辽源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刘忠林当庭翻供,否认绑架杀人。
根据刘忠林的说法,审讯人员用竹签刺他十指,用电热扇烤手,用铁棒砸他的脚。他忍受不了,承认杀人。“但细节对不上,问我怎么杀的,我说拿菜刀。他说不对,然后扎第二个手指。我说用尖刀,又不对,又扎。最后把我十个手指头都扎了,分三天扎的。”
他出狱的时候手和脚带着伤。十指得了灰指甲,右脚大拇指则已缺失,大拇指骨折处后来恶化为骨髓炎,2005年监狱医院给他做了截肢。
《破案报告》显示:“审讯人员讲政策,宣传法律,采取迂回包抄的策略,最后迫使刘忠林开始供认与郑处对象,及发生两性关系,致死者怀孕的经过。这段事实是刘一口气交代的,交代之后,便一口咬定郑殿荣不是他杀的。”警方继续审讯,刘最终“痛哭流涕,交代了作案经过和杀人因素”。
从抓捕到进入看守所的10天里,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发生了什么。刘忠林有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互不相同,出现了多个作案动机以及三个不同的案发地点和三种不同的犯罪手段,作案动机、地点和行为均不一致。
张宇鹏是刘忠林的辩护律师,他在25年后第一次翻开他的卷宗,里面记载着刘忠林16次供述记录,其中10次承认犯罪,6次不承认犯罪。纸页因为时间久远,已经薄如蝉翼。
漫漫申诉路
1994年7月11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刘忠林不服,送达判决书的时候他没签字。隔了一年,核准死缓的裁定书上,他还是没有签字。
进了长春铁北监狱以后,他想过自杀。劳动改造的机器有电,他想把脑袋伸进去电死自己,被人给拽住了。
前十几年的服刑期里,他一次活也没干,觉得干活就等于认罪。狱警把他关进小号(禁闭室),少则三天,多则十天八天。最长的一次是半年,在小号里过了元旦。
他清楚地记得,一共被关过三年零三天。
后来狱友告诉他,不干活没有分,还不如干点活减刑。他像是皮球突然泄了气,“算了,早点回家打官司”。
服刑期间,他不记得写过多少申诉书。后来他姐夫王贵贞告诉他,他自己这样写下去是没用的。
监狱日子太长,许多年份都模糊了,但他记得姐夫是2009年第一次来看他,走的时候说帮他申冤,还给他存了两百块钱。
在那之前,王贵贞以为他真的杀了人。
他们是远亲,刘忠林的小姑,是他的岳母。他常听到岳母在家念叨,说忠林太冤了,边念边掉眼泪;又说娘家没人了,刘忠林本来有个哥哥,但后来去南方,做了上门女婿。
岳母收到过刘忠林的信,监狱寄过来的,说他没杀人。信一直被她揣在兜里,信皮都烂了。王贵贞决定去看看。
那天见到刘忠林,“一唠,感觉还真是冤的”。等看了审判卷,他更加确定了。王贵贞决定帮他。
他开始恶补法律知识,买了七八本专业书,有时路过新华书店就往里面钻,主要看刑事诉讼法。看电视也是选法律节目来看。
那几年长春开往北京的火车上,常出现王贵贞的身影。为了省钱,他坐夜里的硬座,天坛医院旁的小旅馆,六七十块钱一晚,他是常客。实在没钱,也住过桥洞和地下通道。“去办事拿个简便的包,不太显眼的,怕被误会成上访的带回老家。”
很少有申诉人像他那样有条不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没走信访途径,没有下跪喊过冤,也没打过横幅。省了不少麻烦。
也收到过威胁的电话,恐吓他放弃打官司。他没害怕,只是加强了防备。那些年他养成一个习惯,出门都带个鸭舌帽。
2010年,在递交给省高院的刑事申诉书上,他写了4条申诉理由:
第一,办案人员涉嫌对刘忠林刑讯逼供。第二,有证据证明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致残。第三,原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法院没有为其指定律师,剥夺了他的辩护权。第四,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刘忠林杀害被害人郑殿荣。
申诉书引起重视。2012年3月28日,省高院决定再审刘忠林案。
王贵贞没想到的是,再审会持续如此之久。几乎同一时间开庭审理的刘吉强案,在开庭后不到10天就获得了无罪判决。但他们6年后才得到答案。
2016年4月25日,刘忠林案再审开庭。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再审案件的最长审理期限为6个月。这次时间跨度之长,被媒体评价为“再审马拉松”。
从2012年决定再审到2016年开庭,刘忠林等待的四年时间里,呼格吉勒图案、陈满案、聂树斌案,相继再审得到纠正。
劫后余生
再审开始。
一层层剥丝抽茧,证据体系支离破碎,重组并非易事。
2012年7月,吉林高院侦查机关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挖掘,提取DNA来与刘忠林进行比对。当警察到会民村南山挖开郑殿荣坟墓,只剩原来包残骸的塑料布和木板,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
郑殿臣当时回忆起,埋完小妹的第三天,几个穿制服的人找其三弟再次尸检,其中一个把三弟拉到小树林唠嗑,挖坟和回埋都没有看见。
县公安局后来核实,没有二次尸检。当年提取的头骨和胎骨,在案件诉讼完毕后保存十年,后被销毁。
再审几经搁置。刘忠林没在监狱等到结果。
2016年1月22日,刘忠林刑满释放。一周前,监狱贴出公示,狱友恭喜他,他不接受,说他没罪,这就不算喜事。
一月的吉林,天寒地冻,零下二十多度,下着大雪。他穿着一件单衣走出监狱大门,冻得直打哆嗦。那天刑满释放一行六人,等在门口的表姐一时没有认出他,问了第一个人不是,接着问第二个人。“你是刘忠林吗?”“我是。”表姐眼泪扑簌直掉。
4月23日,会民村。刘忠林望着对面的婚礼,说下一步想要成个家。
50岁,刘忠林的狱后余生刚刚开始。
一个五光四色的世界铺面而来。在他刚入狱时,出租车是黄色的“面的”,黑白电视还没有大规模换代成彩色,移动设备“大哥大”被认为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刘忠林没见过啤酒易拉罐,没见过电脑,不会用遥控机,只知道老式电视机的开关。身上随时带着纸笔,别人把号码给他,他就写在纸上。
生活的不习惯还在其次。律师张宇鹏还记得,出狱后第一次见到他是春节后,在律师事务所里,“他站在墙角边局促不安,甚至不敢和我同坐到一起,26年的牢狱生活,带给他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他不愿意在人群里,自觉低人一级,抬不起头,走路都贴着墙边。
刚出来的那几天,他住在家附近的小旅馆。因为媒体的报道,不时有人认出他来,一个住在那里司机说话很直接:“我们都不和他说话,冤不冤我们说了不算,国家说了算。”
“杀人犯”几个字,明晃晃地悬在他头顶。
刘忠林逃也似的到了大城市。两年时间,他辗转过内蒙、深圳、大连、北京,在饭店刷盘子,工厂里做过防冻液。最好的一次是制造手机壳,工资6000块,刚做两天半,一查身份信息,蹲过监狱,厂里把他辞退了。
再审宣判前的两个月,他刚在北京找到一个工作,在公交车上当安全员。到河北的833路公交车,来回两个多小时。分上午班和下午班,各跑三次,分别七个小时。刘忠林上双班,每天跑十四个小时。
白天他看不了手机。4月18日,张宇鹏很晚才联系到他,兴冲冲地转达吉林高院的通知,两天后案子开庭宣判。
刘忠林情绪平静地回答,“我不去了,你替我去吧。”
张宇鹏没再劝他。刘忠林一夜未眠,凌晨4点,张宇鹏收到他的微信留言,约好一起参加开庭宣判。
19号这天,他五点就出发了。天还没亮,他坐上熟悉的833路,转车去北京站。晚上11点,他到了长春。
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判决原审被告人刘忠林无罪。听到结果,他眼泪直往下掉,28年悬而未决的清白身份,终于在判决书鲜红的印章中得到定论。
此时的吉林高院门口,聚集着各个媒体的记者,他们看到刘忠林走出来时,眼角擒着泪水,张开右手在头顶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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