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湾9旬翁被杀案二审开庭 家属不满一审轻判
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林舜铭、林宇光兄弟被控杀害楼姓老翁并弃尸,一审各判刑18年、14年8个月。台湾高院二审25日首度开庭,林舜铭全部认罪,林宇光否认杀人,被害人家属则不满刑度太低。
兄弟档林舜铭(左)、林宇光(中)被控杀害楼姓老翁并分尸案,一审各被判刑18年及14年8个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25日首度开庭,林舜铭与林宇光在法警押解下出庭应讯。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全案缘起于林舜铭兄弟怀疑父亲林仕琅遭楼姓老翁以投资土地为由诈骗,进而与父亲连手借故约出楼翁私行拘禁。林仕琅一审被依私行拘禁罪判刑8个月,25日出庭做无罪答辩。
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林仕琅与楼姓老翁认识50多年,长期委托楼翁投资土地买卖,但林舜铭兄弟认为父亲被诈财,心生不满。
2015年7月左右,林仕琅佯称有土地买卖,约楼姓老翁到新北市板桥火车站,递给楼姓老翁纸条,上面写有林舜铭位于新北市三峡区租屋处地址,要求从车站搭出租车前往。
楼姓老翁刚进门就遭林舜铭兄弟以绳索捆绑并控制行动,双方激烈口角,林舜铭兄弟气不过,杀害楼姓老翁,肢解尸体,装袋丢弃在三峡。
民众于2016年12月到三峡登山时,在云森瀑布溪水中发现楼姓老翁腿部胫骨。检警查出林仕琅父子3人涉案,检方依杀人、损害遗弃尸体等罪起诉3人。
新北地方法院认为,林舜铭兄弟所为对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危害,考虑二人所为尚与大规模、无差别或长期虐杀人类等泯灭人性的行为有别,依杀人、私行拘禁罪、损坏遗弃尸体等罪,判处林舜铭18年、林宇光14年8个月徒刑,林仕琅杀人罪证不足,依私行拘禁罪判刑8个月。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5日开庭,林舜铭全盘认罪,林宇光否认杀人;楼姓老翁的女婿当庭表示,一审刑度太轻,竟然才判十几年,林仕琅更只判刑8月,家属绝对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