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女子母亲墓地被毁后悄然恢复,民政局:村委买卖墓地违法
疑因墓地“超规格”违反当地风俗,江苏南通曹女士将在二甲镇定兴桥村人民公墓将去世的母亲下葬后,墓碑、墓石被人为损毁两次。4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per.cn)就此事刊发报道,而后,曹女士母亲的墓地被悄然恢复。
4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及该区殡葬管理所向澎湃新闻表示,定兴桥村应当只设有公益性骨灰堂,擅自买卖墓地属违法,此前已责令定兴桥村停止出售墓地。对于已经买了墓地的人应如何维权,通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谁卖谁负责”。
对此,定兴桥村一村委干部称,2017年12月底已对始建墓地的前任村委书记进行了处理。对于曹女士于2004年花3200元购买墓地一事,该村委干部称属于“管理费”。
墓园门口曾张贴每人收取门票三元牌子,目前已被取下。 受访者供图
民政局:定兴桥村买卖墓地违法
根据二甲镇定兴桥村村委会与曹女士2004年所签预售墓地协议,曹女士在人民公墓购买8平方米墓地,共花费3200元。定兴桥村一村委干部称,此处公墓占地两亩左右。
根据2017年5月22日通州区人民政府于官网发布的二甲镇12个村居情况介绍,公墓收入已成为定兴桥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曹女士母亲的墓地遭到损毁后,她提出质疑称,定兴桥村是否有权建设经营性墓地?
4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向澎湃新闻证实,定兴桥村应当只设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擅自买卖墓地属违法。
根据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骨灰公墓分为公益性骨灰公墓和经营性骨灰公墓两类,公益性骨灰公墓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为当地群众埋葬骨灰服务;公益性骨灰公墓不得对外经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曹女士提供的墓园照片及销售协议,定兴桥村村委却将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并且收取费用,并在墓园门口张贴收费标准,每人收取门票三元,还标明“此款用于公墓管理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用”。曹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澎湃新闻于4月7日刊发报道后,该收费牌子被取下。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中罚则规定,违反该办法乱埋乱葬骨灰和遗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就地平毁或限期搬迁;未经批准或擅自批准建立的公墓,由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违反土地管理、价格管理或工商管理规定的,由土地管理、物价管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通州区区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称,此前已责令定兴桥村停止出售墓地。但对于已经买了墓地的人应如何维权,通州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谁卖谁负责”。
对此,定兴桥村一村委干部称,2017年12月底已对始建墓地的前任村委书记进行了处理,截至目前,定兴桥村人民公墓尚未依照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进行整改。
公墓收入已成为定兴桥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网页截图
遭破坏墓地被悄然恢复,谁作案仍未知
2017年12月,曹女士母亲去逝。12月7日,曹女士操办母亲的下葬事宜,并开始在墓地施工,村委干部口头告知其墓地应按照当地风俗,所建墓地应与他人墓地规格相仿。根据曹女士提供的照片,其建成的墓地由大理石基底、围栏、石狮子、墓碑、盆景植物等构成,且整体颜色与其他墓地不同。
定兴桥村一村委干部称,曹女士此举“引起公愤”,有周围墓地购买者因认为曹女士母亲墓地“犯自家忌讳”,气得吐血。该村委干部称曾就此事与曹女士就当地殡葬风俗及习惯做了数次沟通,均无果。
2017年12月及2018年3月,曹女士母亲的墓地两次遭到人为破坏,墓碑头被砸掉、墓碑及大理石围栏被推倒。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中。
4月7日,澎湃新闻报道此事。曹女士说,4月9日一早,当她再次来到人民公墓时,意外发现母亲墓地被悄然恢复,曾经被推倒的墓碑和围栏被立起,墓碑头被放在一旁。曹女士已向定兴桥村村委调取墓园大门口的监控录像,记录在案发时间段内出入墓园的人员身份。
曹女士称,截至目前,尚不知砸墓修墓是何人所为,望警方早日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