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媒体报道称,金立东莞工厂已经开始遣散员工,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4月2日晚,金立集团官微发布声明,对金立工业园目前的一些情况进行了说明。金立在说明中表示,金立集团自危机发生以后,前期采取了引资保生产方案,现在采取了裁员降费用,引资保生产的方案。已于上周五(3月31日)正式发文,对金立工业园的部分员工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说明称,未来,金立工业园将保留50%左右的员工继续生产,保证生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有ODM厂商协助生产金立手机,为金立在国内与海外的订单供货。金立还强调,与员工解约是以平等自愿为原则,协商一致为目标,并非强迫行为。尊重员工自主选择,不强迫、不威胁、不利诱、不欺骗。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对离职员工按照“n+1”的方式进行补偿,并与员工签订补偿协议书。
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自补偿协议签订次月起开始支付,按每月支付1个月补偿金的方式进行,最长8个月内支付完毕。若员工不愿解约或员工不同意分期支付,可以不接受解约,金立会继续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等特殊人群,不纳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