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凌晨,正要回家的李先生在岷山饭店附近乘坐了一辆看似普通的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李先生交给司机100元钱,在换回的零钱中,他发现有2张20元假币,并且,其开出的发票编号全部为零,也有猫腻。经相关部门查证,该车牌号车辆为克隆出租车。
李先生是吉林人,春节回老家过完年返回成都上班,下飞机后,他乘坐机场大巴至岷山饭店下车,26日凌晨2点过,他就在这附近打车回家。“一下大巴就有很多出租车围上来了。”
李先生随即上了其中一辆,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上车后,李先生觉得有点不对劲。“一般出租车副驾驶位置都有车辆和司机信息,但是这辆车没有,而且这辆车车内比较破旧。”李先生回忆。
他说,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应付车费为42元,自己掏出100元递给司机,但司机告诉他,没有零钱找。于是,李先生从身上找出42元零钱递给司机,司机便递回一张100元钞票。
“这张钱摸起来手感和真钞不一样。”李先生说,自己的钱是刚刚从银行取出来的,司机退回的100元钱并不是自己交给他的那张。最终,在他的坚持下,司机用零钱凑了100元返还自己,并在其要求下打出一张发票。
“他还给我100元零钱,之后我发现这些钞票中,有2张20元崭新的钞票是假币。”李先生说,当时车上灯光很暗,加之旅途劳顿,所以当时也没有鉴别出他找的零钱中夹着假币。
李先生提供的发票信息显示,该车车牌号为川A·TJ345。“我当时专门记了,那个车牌挂的是川A·TR160。”李先生说,发票信息显示的车牌号和实际乘车的车牌号不同。发票下方,盖印的“出租汽车发票专用章”编号显示为“000000000000000”。
意识到可能被骗,李先生选择了报警。2月27日下午,经相关部门查证,该车系克隆出租车,其开出的发票也是“歪的”。
同时,执法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搭乘出租汽车时,如遇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乘坐到仿冒出租汽车时,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12328投诉电话,执法人员将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