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牢房、闲荡社会的王某,囊中羞涩无钱时,竟和“发小”打起了“歪主意”,利用失足妇女色诱下套,然后勒索上钩男子的钱财。案发后,王某则走上了漫漫逃亡之路。8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依法将绑架勒索他人20万元、潜逃11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移交给湖北省襄阳市公安机关处理。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出生于1967年9月的王某,自从成年以后就没有离开过法律的惩治。1983年,他因抢劫罪被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出狱不久,王某依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1997年又因盗窃罪被湖北省铁路公安处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重新入狱。
刑满释放、无所事事的王某在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见到了“发小”李某洲,一番客套之后,李某洲主动“邀请”王某年后去湖北帮帮自己生意上的忙。2007年春节刚过,王某根据李某洲“生意”上的“策划”,配合李某洲的侄子李某在洛阳、漯河找到了原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两名“失足女”。
随后,“诱饵”、资金、车辆等准备工作做充分后,五人在平顶山市区一省道路口集合,后开车到达湖北省襄阳市,精心设计了一个“桃色”陷阱。在襄阳市,他们租好房子,利用这两名风姿绰约、打扮妖艳的色诱女,专以性服务为“饵”,到车站、闹市等场所诱骗意志不坚的男子到出租屋实施犯罪。
14日傍晚,湖北籍男子马某在“色诱女”的再三勾引下、半推半就拐进了出租房。可是,还没等到他宽衣解带,刚一进屋就被早已守候房间内的李某洲、王某、李某三人控制。期间,王某和李某负责看守男子;李某洲把马某用绳子捆绑、用胶带封住嘴眼后,对马某实施殴打,逼迫马某想方设法筹钱。
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马某每次10万元、先后两次向朋友借钱共20万元,而后将钱打在了李某提前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中。次日中午,王某拿着分到的1万元现金后回到平顶山家中。受害人马某逃离出租房后立即报警,犯罪嫌疑人王某等随后被湖北警方锁定。
预感不妙的王某在家简单停留后,收拾了几件衣服,便开始逃亡之路。为了逃避打击,王某作案后离开平顶山逃往广州番禺,辗转了广东、内蒙古、新疆、山西等多个省市区,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11年梦魇般的逃亡生涯,已经让他无法忍受。
一直以来,光明路派出所侯向武、张志伟、刘允一直未放弃,多次到嫌疑人家中摸排劝导,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8月5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光明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张志伟介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