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永康昔日“大秘”帮外甥办事,竟收100万)
每一个被揪出来的贪官身边,几乎都有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圈”,圈内之人不论是何身份,皆能鸡犬升天。长安街知事此前介绍过一些案例,如黑龙江省人大原副主任盖如垠的司机马门启诈骗30万、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的保姆胡兴红受贿20万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书,披露了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的外甥邓伟年与司机李某利用其影响力受贿的案情,他们的涉案金额大得多,一人1400余万,一人300余万。
众所周知,李崇禧曾任四川省委秘书长,是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秘书帮”的核心成员之一。
2007年4月,邓伟年邀请自己的姨父,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李崇禧来到成都双流县,李向当地领导打了招呼,请对方关照邓伟年。
5月,经过李崇禧的司机李某、中间人莫定发的介绍,商人余科建与邓伟年建立了联系。余科建想要在双流县办家具城,邓伟年答应协调拿地,但要求分得公司股份,余表示同意。
2008年1月,元瑞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200万,全部由余科建出资,其占60%股份,并未出资的邓伟年、莫定发和司机李某,各占了20%、15%和5%的股份。后来,经过两次增资,公司股本金增加至8200万,仍旧全由余科建出钱,持股比例不变。后经法院认定,邓伟年收受的股份价值1440万元。
经过邓伟年的协调,元瑞公司一路绿灯,以每亩45万的价格拿到了100亩土地,并将建筑密度从50%调整到了55%。
另一方面,邓伟年“吃水不忘打井人”,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为李崇禧一家购置了几处房产,前后花费了104.4万余元。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几次陪着邓伟年一起去看房、买房的,都是李崇禧的妻子、邓伟年的小姨李明玉。
李明玉在证言中明确表示,之所以让邓伟年付房款,是因为李崇禧出面为邓伟年在双流发展打了招呼,邓伟年在双流发展不错,赚了钱,支付房款也是应该的。但是房买好后,房屋产权证却一直放在邓伟年那里,李明玉称这为了以后如果被调查,有一个合理解释。
然而,这些小手段逃不过法律的制裁,104万购房款最终纳入了李崇禧的受贿金额。2015年8月,检察机关指控李崇禧为四川元瑞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邓伟年、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张俊、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熊方军等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国有土地合作开发权、当选省政协常委、催要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明玉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70万余元、美元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万余元。
李崇禧(中)受审李崇禧在四川的政商两界均有很广的人脉,检察机关提到的张俊,是李崇禧的“好友”之一,他的别墅就是由张俊出钱装修的。李明玉表示,2013年下半年张俊出事后,他们开始担心,并着手处理一些房产。
据媒体报道,李崇禧曾多次被举报,但都能平安着陆,主要原因当然在于他是周永康的“圈内人”。而作为李崇禧的“圈内人”,邓伟年不用自己出资,就能获得价值1400余万的股金,司机李某作为一个掮客,也获得了价值300余万的股金。
这些拉帮结派、投机获利的“圈子”,虽然一时得意,但其环环相扣的特性决定了,只要一个环节被攻破,就会导致全盘覆灭。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案例,皆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