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罪犯往往会被判处重刑。如果是强奸罪再加上入室抢劫,则是罪上加罪,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无期和20年有期徒刑。
入室强奸抢劫
前阵子崂山公安就接到了这样一起“入室强奸抢劫”警情,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举报的“强奸犯加抢劫犯”没事儿,反而是报案人身陷囹圄……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张家下庄某菜市场的超市有人入室抢劫强奸,报案人称被抢了9万元钱,并且他的老婆被强奸了。
光天化日之下入室强奸抢劫?
此类恶性案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岛城发生过了,辖区治安民警和刑警组成的30多名警力很快赶到案发现场。
报案人石某和其妻子李某老家是江苏农村的,在青岛开超市做小买卖。两个人就住在超市旁,每天都是石某外出采购,李某在家看店。事发当天,石某早上4点多出门去李村进菜。事发时店里还没开门,看到家里面进来了陌生人,石某担心妻子遇到危险,他抓紧时间往家赶。
两个人发生关系的行为
民警张业林:“进去以后那个男的还没走,两个人是有发生关系的行为,衣服也都脱了,在穿衣服。他回家的时候门是带链子的门,有声音,里面听到可能开始准备跑的,他老公跟那个男的还进行了一番搏斗,家里面的碗、盆都打到那个男的身上了。”
李某表示自己是被强奸
最后,男子夺路而逃。在石某的质问下,李某表示自己是被强奸,并且家里面的9万元现金被抢。一听这话,石某报了警。民警张业林:“入室抢劫一般应该是黑天,早上5点以后天已经亮了,街上有行人。
并且从监控能看到搞卫生的来回走动,这种情况入室抢劫应该不可能。还有疑点是当时嫌疑人从监控看是空身,没有背包,正常人的口袋装不下9万块钱现金。”结果,案情发生了大反转……
案情发生了大反转
李某交代,她今年27岁,与丈夫结婚多年并育有两个孩子。一年前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余某,时间一长两人产生了感情,而他的丈夫石某对此也不知情。
原来,李某和余某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没想到这次被丈夫撞破,为了掩盖事实才发生了报假案的闹剧。目前,李某因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事情的性质是恶劣性质
民警张业林:“事情的性质是恶劣性质,牵扯了我们公安机关的办案精力,再一个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一部分的恐慌,感觉某地,怎么样,什么事情,老百姓都弄不明白,这个事社会影响也不好。”弄明白事情的真相,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两口子之间的事情,咱们外人也不好评论什么。
但是如果做错了事情,不去澄清真相,而是靠谎言来遮遮掩掩的话,不光事情早晚有败露的一天,而且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李某的结局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