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骗取信任,4名女子被男子骗财又骗色,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南明区人民法院的叶某某诈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男子判刑4年
法官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对叶某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4名女子被骗财骗色
据悉,叶某某隐瞒其已婚真相,自2014年起,通过QQ、微信“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添加30至45岁女性为好友,了解到对方单身、离异或婚姻家庭关系不和,便主动搭讪、骗取信任,随后以谈恋爱、结婚为由先后与被害人龚某某等4人同居。
叶某某自称其开宾馆、做工程、经营工厂、承包食堂、需要应酬急需用钱,骗得龚某某等4人共近4万元及价值2万元的各类烟酒,所骗钱物均被其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