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已婚男子发展成情人之后又被分手,陷入爱情的已婚女子因爱生恨,竟然萌生报复的念头,点火烧了情人家的私房。记者昨日从江夏区检察院获悉,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捕。
纵火报复
2011年,女子刘某在洗脚城工作期间,和已婚男子杨某一见如故,并发展为情人,相处久了,两人渐渐产生了矛盾,直至2013年,杨某移情他人,刘某将杨某车辆砸毁泄愤,后二人分手。
纵火报复
2017年年初,刘某与杨某多次电话联系,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尾随杨某至其家中,与杨某的妻子、女儿、女婿发生争执、打斗。9月29日21时许,刘某饮酒后怒从心起,萌生了报复杨某的念头,她走到杨某居住的私房二楼屋前,用鞋架将屋门抵住,把外套点燃后丢在鞋架上,待鞋架等物品引燃后逃离现场。
昨日,此案的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便尚未导致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本案中,被捕后的刘某想到自己独居的幼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