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现在想想自己当时那么听信骗子的话,真的太傻了!”提起几个月前的受骗经历,在安徽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大二男生张达(化名),至今还感到懊恼。
本来是在学校兼职代售手机卡,后来被要求用身份证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按揭贷款购买iPhone,结果不仅没拿到手机,连应得到的按揭款都无影无踪。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学生不在少数。
做兼职遇上校园贷
安徽高校的多名大学生反映,今年8月中旬,他们被一家名叫安徽征途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途公司”)的企业骗了购机款,现在每个月都要为这家企业垫付数百元的按揭款。
据了解,征途公司在合肥多所高校开展代售移动卡的业务,受骗大学生来自省会合肥的多所高校,目前有160余名学生受骗,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想多挣点零花钱,丰富一下生活”
张达平时课余喜欢运动,还在学生会担任职务,校园生活安排比较丰富,但还是会抽出时间来做点兼职,用他自己的话说:“想多挣点零花钱,丰富一下生活。”
“1个月1000元的生活费,大部分用来在学校吃饭,余下的,朋友聚会时掏一点,缺衣服时买两件,但要和朋友出去玩玩,这些钱显然就不够用了。”张达说,周围不少同学都在外面兼职,干的活也是五花八门。有人会点儿“才艺”,就去跆拳道馆或者舞蹈社当个兼职老师,也有人去饭店、服装店当店员。
张达大一时就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当过勤杂工,按小时取酬,1小时10元,他只有周末才能抽空去干活儿,赚的钱十分微薄。
今年3月,张达经人介绍,兼职代理了征途移动公司代销手机卡的业务。
“这份兼职是一个同级同学介绍的,他说自己是校园代理,也去相关公司一家一家 实地考察 过,最终推荐了征途。”张达说,自己遇上网上兼职代理的类似业务,会考虑是否存在风险,但熟人的介绍打消了他的疑虑。
公司让张达在三四月开始招学生当“业务员”,开学时将新生带到学校内的公司网点,向新生售卖电话卡,卖出一张卡,公司承诺会给张达80~120元提成,他再去和“手下”的“业务员”分成。
张达觉得,这份收入显然比饭店勤杂工“高得多”,他也向身边有经验的同学咨询过,手机卡代售是否可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也就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卖卡”莫名其妙变成了“刷单”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公司不仅没有按时发放代理费,还向张达提出了新要求。
征途公司的校园经理孙某要求张达用身份证在一家名叫“分期乐”的网络购物平台上,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一部iPhone。
“你们很多同学都在做这个,没什么问题,要是做的话,钱肯定按时给你们,不做的话,代理电话卡的工资可能就没有协议上给得那么多。”据张达回忆,当时孙经理是这么“劝说”他的。
身边也有同学选择不“刷单”,但张达觉得那样钱就会拿得少,还是没有“放弃”。而当初向他推荐工作的同学说了一句“我都在这家公司做了好几个月了,绝对没问题”,更是给他打了一针“强心剂”。
据张达回忆,孙经理当时表示,征途移动公司与“分期乐”有合作关系,这只是简单的“刷单”行为,不用他承担费用,并承诺公司每个月会在还款日前将钱打给他,还保证这是极其“安全”的行为,没有风险。
在孙某的极力劝说下,张达零首付分12期按揭购买了一部总价为6599元的iPhone 7 plus,每月还贷549.92元。
而张达向对方提出的“为什么钱不能一次性给我们”的疑问,公司没有回应。
征途公司正常还了两个月按揭款后,就直接“蒸发”了。
“手机刚寄到学校就被孙经理拿走了。”张达说,公司从5月开始就拖欠费用,并让他先行垫款,理由是“公司资金周转不开”。
考虑到违约金和个人信用,张达不得不自行垫付了一期按揭款。到了6月,张达突然联系不上征途移动的员工了。
“之前孙经理每隔一段时间给我们代理开一次会,自从在 分期乐 买了手机后,他基本就没影了。”
校园经理孙某称自己已离职,而公司老板汪某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面对剩下的4949元未还按揭款,张达不知如何是好。
不能为了赚钱而一时心切
目前,合肥市新站区公安分局已经介入调查这起案件。
安徽省消保委律师团律师、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斌认为,征途移动公司打着本不存在的公司旗号,表面是招聘大学生从事移动校园卡销售业务,实际上是骗取大学生用个人身份信息透支刷单购买数千元的手机,最后占为己有。这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做兼职遇上校园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相关条例,征途移动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立案的标准。
吕斌建议,为防止进一步的伤害后果,受骗的大学生要按时偿还贷款,然后通过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追赃。“大学生最好联合其他受骗同学一起去报案,以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
另据了解,目前合肥还出现了几起类似的大学生兼职被诈骗案,作案人手法不同,但“套路”相似:都是利用大学生寻找兼职赚钱的“迫切”心理,通过网贷平台或刷单平台,打着“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的幌子,让大学生先吃点“甜头”,后期诱骗学生上当。
今年9月25日,在合肥蜀山区某饭店打工的学生秦某刷微博时看到一则兼职刷单的信息,秦某随后联系对方刷了第一单109元,对方立刻给其返还114元。轻轻松松就拿到5元的提成,随后,秦某在1个小时内一共转了4笔钱共计1.2万元,此时对方告诉秦某这一单必须转双份不然拿不到钱,秦某情急之下找老师和同学借了1.2万元又转给对方。
之后对方又以时间太久造成卡单为由让秦某再转一次,秦某此时感觉可能上当受骗,而对方已成功骗取2.4万元。
无独有偶,毕业于合肥某高校的王某某发现多家互联网平台可为高校在校学生办理分期贷款及分期购买手机业务,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轻松贷款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于是,王某某便萌生利用学生身份办理贷款进而非法占有的念头。
王某某笼络其他人,在一些写字楼里租下房子,利用QQ群、分类信息网站等渠道,散布招聘学生兼职的虚假广告。
不明就里的大学生前来应聘后,纷纷注册了各类网贷平台账号,王某某谎称自己与这些平台有合作关系,注册只是为了完成业务量。
而当兼职学生注册开通这些网贷账号后,王某某便要求学生在各类平台上办理购买手机分期付款和网络贷款业务,并要求学生将贷款下来的手机和资金交给自己支配,每单分别给予学生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提成”。为彻底打消学生们的疑虑,王某某还承诺到期就会还款,一切风险由自己承担,与当事人无关。
之后王某某不仅蒙骗学生拍摄照片及视频,让学生办理银行卡后交给他保管,甚至利用各类平台审核松懈的漏洞,冒充学生本人提高贷款额度,非法占有大量资金,而很多受害人竟对此毫不知情。至案发时,警方统计有246名学生受骗,涉案资金300多万元,贷款平台19家。
合肥警方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或兼职时,不能为了薪水一时心切,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透露给他人,更不能随意在网络平台上申请各类贷款。一些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打着“零首付”“零利息”等幌子进行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且消费欲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诈诱导和强迫交易之嫌。
“这次受骗后,父母规劝我最近不要做兼职了,要把精力投入到学业之中。”虽然6000多元还没追回,但张达目前放弃了兼职的想法,回归到校园生活之中。
“现在仔细回想当时的一些细节,有很多漏洞,但当时自己怎么没有发觉呢?还是太心急了,就当作一次教训吧。”张达觉得,如果再找兼职,一定要“看清楚”,熟人介绍的也不敢轻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