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警查扣了两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海警提醒: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今天11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东线高速三亚往海口方向13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的电动自行车搭载了3个人正在应急车道上逆行。
3人骑1辆电动车违规上高速
巡逻民警立即拦截,但电动车驾驶员非但不停车,还试图强行冲卡。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在新坡路段巡逻的民警实施二次拦截,电动自行车最终被成功拦截。据了解,这3人从龙泉匝道口上高速逆行,欲抄近路驶往新坡镇。民警按规定查扣了该车,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3人骑1辆电动车违规上高速
无独有偶,今天16时许,一男子为了图方便,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驶上了高速公路,车上还搭载了一名女子。这惊险的一幕被正在龙桥立交设卡点执勤的交警发现并拦下。交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依法对该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
10月3日凌晨,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夜查“四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查获一辆运输河砂的超载货车,而且该车号牌能自动收放,且安装在后车灯下。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将该车查扣。
据了解,驾驶人刘某驾驶这辆鲁HW2911号牌的重型牵引货车,从乐东九所码头装载河砂前往三亚海棠区磊华搅拌站,行至G98高速藤桥互通路段时,被正在执行夜查行动的执勤交警拦停。民警注意到该车前号牌突然闪光,上前查看后发现了异常,车牌能够通过控制“变脸”。此外,该车后方的号牌安装在后尾灯下,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存在严重超载的嫌疑,经核实,该车核定载重质量为31.8吨,实际载重75.38吨,超载比率高达137%。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暂扣该车,并对驾驶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超载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1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记18分,驾驶人刘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将被降级。下一步,三亚交警将对用车单位三亚海棠区磊华搅拌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不得雇佣超载车辆,限期改正;并将情况通报给三亚市海棠区交安局和三亚市安监等部门,督促企业整改。
当天下午5时许,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危化品运输车途经洋浦大桥执勤点时,行驶缓慢,形迹可疑。经核查,这辆车已被车管所注销,且还有违法记录未处理,不符合上路行驶要求,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洋浦交警支队依法对驾驶员做出了驾驶证吊销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该车进行查扣、收缴、强制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