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设卡夜查中,查获一名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使用伪造驾驶证的男子,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
男子酒驾被查
9月22日,全国公安交警夜查统一行动日当晚,交警支队吉阳大队在榆亚路酒吧街路段设卡夜查。0时15分,当事人杨某帅(男,33岁)驾驶车牌号为琼BM1**7的小型轿车经过时被警方查获,经对司机杨某帅进行呼气检测,其结果为55mg/100ml。
次日,办案民警通过核查,发现杨某帅曾于2017年7月8日在三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查获并暂扣驾驶证。随即办案民警询问杨某帅当前使用的驾驶证来源,据其供述,真实驾驶证仍处于暂扣期间,事发当晚的驾驶证是从他人手中购买的伪造证件。
二次酒驾被查被吊销驾照
警方表示,杨某帅的行为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使用伪造驾驶证。目前,杨某帅已被交警支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