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受害人周某同王某、李某等六人一起参加驾照考试,顺利通过后,周某、王某、李某等六人同薛某(某汽车培训学校教练)聚在一起喝酒庆祝,聚会结束后,周某独自骑摩托车回家,因其醉酒发生交通事故,周某死亡。
酒驾身亡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汽车培训学校赔偿周某各项损失58586.16元,薛某、李某等六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某汽车培训学校以及薛某、李某等六人均未履行判决义务,周某的父母申请强制执行。
酒驾身亡
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某汽车培训学校法人代表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言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2017年9月26日,被执行人某汽车培训学校将59715元执行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