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日前,贵州省纪委通报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移动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芈大伟因多名下属违纪被问责。2010年11月至2016年12月,芈大伟在担任省移动公司党组书记、党委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省移动公司下属6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芈大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8月,芈大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华因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严重违纪被问责。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纳雍县5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其中,12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时任纳雍县委书记郭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管党治党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失职失责。2017年5月,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黔西南州晴隆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刘舟因分管的教育系统多人腐败被问责。2010年至2015年1月,刘舟分管教育系统期间,县教育局两任局长和3名干部因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4月,因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刘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田智强因多名下属违纪被问责。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田智强分管单位的2名负责人、1名民警因收受戒毒人员现金,为戒毒人员办理提前出所,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12月,因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田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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